服務對象
0至6歲兒童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均為心理評估、心理治療以及相關服務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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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或疑似為「發展遲緩兒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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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或疑似有「社會情緒問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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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險族群兒童,例如:早產兒、低出生體重、失功能家庭或家族中具精神疾病遺傳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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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通報轉介中心、各醫療單位、教育單位、主要照顧者或社會各界人士初步篩檢異常者。
治療項目
0至6歲兒童之心理評估
臨床心理師透過行為觀察、會談摘要以及各項標準化心理測驗工具,了解兒童在智能、注意力、衝動控制、學校適應、情緒調節以及人際關係等各面向之特徵及行為表現,進而澄清問題、鑑別診斷並予以相關療育建議,以做為後續心理治療與相關介入之參考。
0至6歲兒童之個別/團體心理治療
臨床心理師依循心理學之知識與方法,運用心理治療各學派之理論與技術,針對兒童之個別差異或診斷類別,並以遊戲物件當作媒介,提供個人或團體形式之心理治療課程。
家長親職課程
除針對兒童進行心理治療與相關介入,亦提供家長衛教及親職課程,協助家長了解兒童特質,並與家長一同討論個別教養問題,或以團體形式分享教養經驗,透過普同感、教養技巧、團體凝聚力以及社會支持力之提升,增加教養自信,進而有效降低親職壓力。
團隊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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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稱 |
專長 |
靳宇晨 |
臨床心理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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