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見)習 ∣ 羅東博愛醫院-宜蘭人的醫院 

學生實(見)習

2020/05/22
  • 教學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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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介紹

本院為提高醫學教育水準,促進學術交流,儲備優秀人才,接受各校在校學生實/見習

收訓條件

  1. 須為國內核准立案之醫學院醫學系及牙醫學系學生,或衛生福利部分發之國外醫學系及牙醫學系畢業生。

  2. 非屬衛生福利部分發之國外實/見習學生不收訓。

申請條件與流程

學校應於實(見)習開始之一個月前來文提出實/見習申請,並檢附下述資料:

  1. 學生名冊:需包含學生姓名、聯絡方式、受訓科別、受訓時間等。

  2. 學生體檢:需為一年內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胸部X光、B型肝炎檢查報告(B型肝炎抗原、抗體皆呈陰性者應有施打肝炎疫苗之記錄),營養科加作A型肝炎(Anti-HAV IgM抗體、Anti-HAV IgG抗體)

  3. 保險證明:依教學醫院評鑑條文規定,實習學生保險內容係指一般學生團體平安保險額度外,應增加傷害保險最低保額100萬,保費由學校編列經費支應,不得由學生負擔。

  4. 實習合約:明訂雙方之義務,例如:如何確保學生之學習權益與安全、訓練時數或期程、教師與學生人數比例(師生比)、實習醫學生保險、實習費用等。

  5. 住宿申請:若需本院提供住宿之協助者,需於實(見)習前一併提出申請,宿舍分配及費用依本院相關規定辦理。

報到須知

1. 實(見)習學生報到及出缺勤規定

  • 攜帶照片一張、身分證影本一份、學生證影本至本院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

  • 於上班時間內,未經實(見)習指導老師核准,擅自外出者,以曠實(見)習論。

  • 有員工編號之學生,請假應至ERP醫療資源規劃系統填寫人資類表單「電子請假申請」完成請假手續;無員工編號之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實習生請假單」並辦妥請假手續。

  • 如遇緊急或臨時意外事故,無法於事前請假者,應先以電話告知實(見)習指導老師及實(見)習單位主管,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實(見)習論。

2. 其他規定

  • 服裝:實(見)習生應儀容整齊,配帶實習生識別證。

  • 器材與物品:實(見)習期間所使用之器材、物品,如有故意損壞或遺失等情事,應由委託實(見)習學校或學生負賠償之責。

  • 就醫:學生於實(見)習期間於本院就醫,依本院建教合作實習生優待身份內容優免就醫費用,學生於當日就醫時需出示實(見)習生識別證作為優待依據,若就醫時未出示者請於七日內攜帶證件臨櫃退費。

  • 伙食:本院不提供實(見)習生伙食。

  • 圖書:學生於實(見)習期間須出示識別證後,方可使用本院圖書室各項設備及閱覽館藏圖書。

  • 約束:實(見)習生均須受本院一切規定及相關法令之約束,在實(見)習期間所悉本院之對外不公開事項,如電腦程式組合、各項內部作業流程、研究實驗中之計畫、特種製劑處方、病歷資料等,均有保守機密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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