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介紹
本院為區域教學醫院,為提高醫學教育水準,促進學術交流,並儲備優秀人才,接受各校在校學生實(見)習申請。
收訓職類
藥事、醫事放射、醫事檢驗、護理、營養、呼吸治療、聽力、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臨床心理、社工、醫學工程、其他行政類
申請條件與流程
- 學校應於實(見)習開始之一個月前,來文提出實/見習申請,並檢附下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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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名冊:需包含學生姓名、聯絡方式、受訓科別、受訓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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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體檢:需為一年內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胸部X光、B型肝炎檢查報告(B型肝炎抗原、抗體皆呈陰性者應有施打肝炎疫苗之記錄),營養科加作A型肝炎(Anti-HAV IgM抗體、Anti-HAV IgG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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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證明:依教學醫院評鑑條文規定,實習學生保險內容係指一般學生團體平安保險額度外,應增加傷害保險最低保額100萬,保費由學校編列經費支應,不得由學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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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合約:明訂雙方之義務,例如:如何確保學生之學習權益與安全、訓練時數或期程、教師與學生人數比例(師生比)、實習醫學生保險、實習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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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申請:若需本院提供住宿之協助者,需於實(見)習前一併提出申請,宿舍分配及費用依本院相關規定辦理。
- 核決之結果,由實(見)習單位擬函回覆委託實(見)習之學校。
報到須知
- 實(見)習學生報到及出缺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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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照片一張、身分證影本一份、學生證影本至本院人事行政課辦理報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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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班時間內,未經實(見)習指導老師核准,擅自外出者,以曠實(見)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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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員工編號之學生,請假應至ERP醫療資源規劃系統填寫人資類表單「電子請假申請」完成請假手續;無員工編號之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實習生請假單」並辦妥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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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緊急或臨時意外事故,無法於事前請假者,應先以電話告知實(見)習指導老師及實(見)習單位主管,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實(見)習論。
- 其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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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實(見)習生應儀容整齊,配帶實習生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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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與物品:實(見)習期間所使用之器材、物品,如有故意損壞或遺失等情事,應由委託實(見)習學校或學生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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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學生於實(見)習期間於本院就醫,依本院建教合作實習生優待身份內容優免就醫費用,學生於當日就醫時需出示實(見)習生識別證作為優待依據,若就醫時未出示者請於七日內攜帶證件臨櫃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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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本院不提供實(見)習生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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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學生於實(見)習期間須出示識別證後,方可使用本院圖書室各項設備及閱覽館藏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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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實(見)習生均須受本院一切規定及相關法令之約束,在實(見)習期間所悉本院之對外不公開事項,如電腦程式組合、各項內部作業流程、研究實驗中之計畫、特種製劑處方、病歷資料等,均有保守機密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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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543131,分機
職類 |
計畫主持人 |
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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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 |
陳淑謐主任 |
1580 |
醫事放射 |
黃榮筌組長 |
1118 |
醫事檢驗 |
鄭明輝主任 |
5328 |
護理 |
游琵良督導 | 5259 |
營養 |
林文昶組長 |
7182 |
呼吸治療 |
杜瑟琴組長 |
2425 |
聽力 |
富勇銓聽力師 |
3622 |
物理治療 |
陳建勳物理治療師 | 3309 |
職能治療 |
俞佳鈴組長/蕭鈺沛職能治療師 |
3313 |
語言治療 |
楊珊華組長 |
3317 |
臨床心理 |
蔣慈馨心理師 | 3766 |
社工 |
吳媺瑩組長 | 1084 |
醫學工程 |
史自正課長 |
1079 |
人事行政(其他行政類) |
鍾沁琳代理主任 |
5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