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權利與義務 ∣ 羅東博愛醫院-宜蘭人的醫院 

病人權利與義務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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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本院的信賴,在此跟您說明關於您的權利。

病人權利

  1. 本院對所有住院病人之權利均一視同仁,不因您的種族、年齡等給予不同之待遇。

  2. 秉持「病人為醫療主體」的概念,您住院期間,本院醫師於診治時,應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檢驗、檢查相關資訊、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

  3. 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要求說明。

  4. 若您需要接受手術治療,本院依規定,會先請您或您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手術及麻醉同意書,在簽具之前,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只有在取得您或您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同意下,才會為您手術及麻醉。但若情況緊急,為搶救病人性命,依醫療法規定,得先為病人手術。

  5. 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健康等一切秘密,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如果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請告知本院。

  6. 本院應您的親屬、陪病家屬之要求,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情,若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或您的主治醫師,以利本院處理。

  7. 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依據病人自主權利法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不施行維生醫療、醫療委任代理人或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等相關表單,使醫師對符合臨床條件之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

  8. 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

  9. 若您對本院之住院服務有任何意見反應時,可向本院申訴(申訴專線03-9556217,院長信箱chief@mail.pohai.org.tw),我們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病人義務

  1. 為確保安全,請您和家屬主動、正確告知醫護人員自身的健康狀況、過去病史、藥物過敏史、旅遊史、目前是否罹患傳染性疾病、目前有服用非本院提供之醫療食品及藥品等資訊。

  2. 請您和家屬積極參與決定治療方針,並協調共同的意見,在決定簽署同意書或接受治療與否之前,請充分了解其內容以及各種治療方法可能造成之結果。對於各項醫療處置若有疑問請向負責照護之醫護人員提出。

  3. 請您和家屬配合醫師之醫囑進行治療,請您珍惜醫療資源(不自行停藥),並配合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請告知醫護人員。

  4. 請配合本院之就醫規定或作業流程,勿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

  5. 遵守醫院門禁、感染管制措施,不在院內吸菸及嚼食檳榔等,避免影響整體病人照護或他人權益。

  6. 住院期間若需請假離開醫院,請主動告知主要照護之護理人員,並獲得醫師允許,遵守醫院請假規範相關事宜。

  7. 請您支付屬於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若有困難,請洽本院社工課或負責照護之醫護人員。

  8.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院區範圍內嚴禁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違者罰鍰、責任自付。

  9.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醫療機構室內室外全面禁菸,為了維護大家的健康,請勿在本院院區抽煙,敬請多加配合。

  10. 為維護病室安全,醫院禁止病人或其家屬攜帶使用發熱性或高耗能電器,如: 電鍋、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電熱水瓶、烤麵包機、咖啡機、微波爐、吹風機、延長線等;各樓層茶水間備有投幣式烹調設備請善加利用。必須使用的電子醫療設備,請主動告知護理師,待通過院內安全檢測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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